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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妇一夜情年轻情债肉偿协议 万元陪睡抵欠债,少妇一夜情征婚33岁的张某是江苏一家上市公司的中层干部,常驻南京工作,3年前离婚的他一直想找一个适合自己的伴侣共度余生。2010年9月,经朋友介绍相亲数次均不满意的他动起了网上征婚的念头,遂在各大征婚交友网站注册ID,广泛撒网。3个月后,在网上聊了100多个人,却无一满意的张某基本对网络失去了信心。就在此时,他的QQ再次响起了熟悉的咳嗽声,一个QQ名为“谁知我心”的女子加其为好友,聊了一段后,两人互换了照片,张某很满意该女子艳丽的相貌和婀娜的身材,于是两人于3天后见面。籍贯苏南的该女子叫林某,31岁,自称大专学历。她告诉张某,因为前夫出轨尤物,自己也离异半年了,没有孩子。张某表示,他见林某谈吐优雅,举止不俗,因此对她颇有好感,两人第一次见面相谈甚欢,直到晚上11点,张某才将林某送回居住地。接着两人又连续3天见面,第四次见面在外吃完晚餐后,张某邀请林某到他家参观一下,林某欣然前往,直到第二天中午,张某才将林某送回单位。发展:借钱与惊喜张某渐渐发现,林某的心情好坏跟其投入的多少是成正比的,比如他昨天给林某买了一个名牌女包,那么林某对他的热情就可以维持一个星期,7天过后开始找茬吵架,逐步冷淡,闹分手,然后张某再找个借口给她分手费,于是林某再回头,找个借口去张某家谈判,两人在床上缠绵一夜,关系得到暂时的缓解,如此周而复始。张某表示,经过了解他觉得林某有些方面不太适合自己,但他确实舍不得林某的身体。2010年11月,林某向张某提出,自己想借7万元与人合伙做生意,经不住林某的“”,张某最终少妇一夜情年轻情债肉偿协议 万元陪睡抵欠债拿出了这笔钱,林某也地给张某写了一张欠条r级书屋,表明自己两个月内就还钱。张某清楚地记得,借款第二天,林某突然拿出了一本日记本,里面记录了两人从相识至今的点点滴滴,张某坦言他当时得一塌糊涂,之前那些疑虑也为此一笔勾销,的确,如果不是有心人是不会这么做的,因此当林某要求张某在尚未记录的空白纸页的右下角签下自己的名字,用来双方的爱情时,张某毫不犹豫地签了近30个自己的名字,林某随即表示,她会用自己的将这近30页纸填满。:《互助协议书》很快就到林某该还钱的日子,因为那本日记,张某对林某的看法有了很大转变,已经将其视为自己的结婚对象,所以心里已经不打算让对方还钱。当天晚上,张某半开玩笑地把借条往桌上一拍,让林某还钱,不然算利息,谁知话音未落,本来还笑盈盈的林某突然变了脸,称钱已经还了,还反问张某怎么不懂规矩,本来没当真的张某见林某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颇为吃惊,也较起真来,问对方什么时候还钱给自己了,林某一语不发,去客厅从包里拿出一张纸丢在张某面前。张某看到一份《互助协议书》的复印件,内容为:张某自愿资助林某投资款7万元,林某为此必须陪张某同居一周,之后双方两不相欠,协议底下赫然存在双方的签名。张某一看那签名就知道是自己签的,可自己从来没看过这份协议啊。突然,张某的脑中闪现出林某让自己在日记本上签名的场景,再看看这份复印件上印的纸张的纹与那本日记本完全相同,原来这才是林某这个“有心人”记日记的真正目的。看到张某有理说不出,林某冷笑一声,称只要自己掌握了这份协议书,就算张某去法院打官司她也不怕。倒是林某的这句话提醒了张某。结局:借条说明一切今年1月,张某手握欠条将林某告上法庭,林某不出意外地用那张《互助协议书》证明那7万元自己已经用身体了,之所以张某手中仍有借条,是因为双方已经存在感情,自己充分信任张某,没想到对方二次主张债务。林某认为,《互助协议书》系双方自愿签订,同时自己还有录音证明自己和张某同居了7天,在这份所谓的录音中,记录了双方在床上缠绵的细节,每一天,林某都会问张某今天几号,又以开玩笑的口吻称自己每晚很贵的,要1万元。张某对此表示,他以为这些都是林某调情的表现,现在才知道是有的,自己从来没有和被告达成什么借债肉偿的协议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即便双方自愿签订了互助协议书,按照常理,债务的消除应以毁掉借条为准,林某作为正常的成年人应明白,债务后,借条应毁掉,但如今借条仍在原告张某手中,让法院不足以取信林某已经通过任何途径了债务,因此法院一审判决林某应张某7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林某选择上诉。今年3月,双方在南京市中级法院达成调解,林某一次性张某6.5万元,双方再无瓜葛。(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洪唯)

  “一晚上一万元!你以为你是‘天上’的小姐啊!”看到林某放在自己面前的协议书,张某的血一下涌到了脸上,本来是自己拿着借条理直气壮来要钱,可欠债的竟然拿出了一份签有自己名字的协议书,称7万元债务已经不存在了,原因是协议书中约定,只要林某陪张某一个星期,7万元债务就一笔勾销。起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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